我叫程浩宇,今年十六岁,在我十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,在法院的判决下,我判给了妈妈,因为妈妈的经济要比爸爸好很多,妈妈自己经营着一家公司,是公司的老总,属于女强人的那种类型。随着“砰”的一声,我就感觉手里的拳头就像是骨裂了一般。
美母的温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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